2008年《卷2(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真题

卷面总分:150分
答题时间:150分钟
题量:100题
题型:单选题, 多选题
试卷简介: 2008年《卷2(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真题, 此试卷为参加"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卷二】"的考生提供的"2008年《卷2(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真题"的答案和解析。

试题预览

1 单选题 1.00分
  • A.甲男(25岁)明知孙某(女)只有13岁而追求她,在征得孙某同意后,与其发生性行为。甲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B.警察乙丢失枪支后未及时报告,清洁工王某捡拾该枪支后立即上交。乙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 C.丙诱骗5岁的孤儿离开福利院后,将其作为养子,使之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丙的行为造成了危害后果
  • D.丁恶意透支3万元,但经发卡银行催收后立即归还。丁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2 单选题 1.00分
  • A.甲明知自己的财物处于国家机关管理之中,但不知此时的个人财物应以公共财产论而窃回。甲缺乏成立盗窃罪所必须的对客观事实的认识,故不成立盗窃罪
  • B.乙以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窃取军人的手提包时,明知手提包内可能有枪支仍然窃取,该手提包中果然有一支手枪。乙没有非法占有枪支的目的,故不成立盗窃枪支罪
  • C.成立猥亵儿童罪,要求行为人知道被害人是或者可能是不满14周岁的儿童
  • D.成立贩卖毒品罪,不仅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贩卖的是毒品,而且要求行为人认识到所贩卖的毒品种类
3 单选题 1.00分
  • A.甲的预备行为导致了乙死亡,仅成立故意杀人预备
  • B.甲虽已着手实行杀人行为,但所预定的实行行为(勒乙的脖子)并未实施完毕,故只能认定为未实行终了的未遂
  • C.甲已着手实行杀人行为,应认定为故意杀人既遂
  • D.甲的行为是故意杀人预备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竞合犯,应从一重罪论处
4 单选题 1.00分
  • A.由于违法性认识不是故意的认识内容,所以,甲仍然构成故意犯罪
  • B.甲没有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所以不成立犯罪
  • C.甲虽然不成立故意犯罪,但成立过失犯罪
  • D.甲既可能成立故意犯罪,也可能成立过失犯罪
5 单选题 1.00分
  • A.儿童赵某生活在贫困家庭,甲征得赵某父母的同意,将赵某卖至富贵人家。甲的行为得到了赵某父母的有效承诺,并有利于儿童的成长,故不构成拐卖儿童罪
  • B.在钱某家发生火灾之际,乙独自闯入钱某的住宅搬出贵重物品。由于乙的行为事后并未得到钱某的认可,故应当成立非法侵入住宅罪
  • C.孙某为戒掉网瘾,让其妻子丙将其反锁在没有电脑的房间一星期。孙某对放弃自己人身自由的承诺是无效的,丙的行为依然成立非法拘禁罪
  • D.李某同意丁砍掉自己的一个小手指,而丁却砍掉了李某的大拇指。丁的行为成立故意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