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消防工程师临时资质,你必须知道的几个问题!

1.什么是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

2014年,由于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还没开展,造成实施《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的人力资源条件不是很充分。为了保持消防技术服务行业的平稳健康发展,部消防局研究制定了临时资质管理措施,并在《关于贯彻实施<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的通知》(公消〔2014〕122号)中进行了强调。该《通知》要求临时资质有效期暂定至2016年12月31日,各地要积极推动向正式资质转换。

2.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延期多久?

目前天津、安徽、江西等省份将临时资质延期至2017年6月30日,山东、浙江、四川延期至2017年12月31日,新疆延期至2018年12月31日。海南、江苏等地延期暂时没有具体日期,请留意本网及各省总队的相关通知。

3.临时资质申请条件与正式资质有什么不同?

临时资质申请条件当中,除专业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外,场所建筑面积、仪器设备设施等其他条件都与正式资质相同。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是具有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人员以及由总队认定的人员,人员数量应当满足相应正式资质的要求。操作人员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职业资格,暂不要求最低数量以及具备高级职业资格,鉴定合格没有及时取证的,可提供由消防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核准的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合格成绩。本省还没有开展中级鉴定的,可以委托到临近具有中级鉴定能力的省份开展鉴定。

4.什么情况下临时资质可以转换成正式资质?

临时一级资质满2年后,且具备正式一级资质相应条件,可以申请转换为正式一级。临时二级、三级资质具备相应条件后就可以申请转换为正式二级、三级资质。当机构临时二级和正式二级的执业时间合计满3年后,具备相应条件可以申请正式一级资质。

5.临时资质的执业活动与正式资质有什么区别?临时一级的消防安全评估机构能不能跨省执业?

临时资质与相应正式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执业范围、执业要求和法律责任是等同的。除临时一级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可以跨省承接业务外,其他临时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只能在许可所在省级地域承接相应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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