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1.00分
2006年11月26日;甲某通过乙期货公司进行玉米期货交易,交易指令为:卖出玉米2007年3月期货合约10张,价格为2000元/吨。该期货公司在市场上将该合约以2100元/吨的价格成交,则( )。
参考答案: ACD
参考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期货公司超出客户指令价位的范围,将高于客户指令价格卖出或低于客户指令价格买入后的差价利益占为己有的,客户要求期货公司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期货公司与客户另有约定的除外。玉米期货是10吨/手,差价利益为100*10*10=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