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1.00分

试述公平正义对社会主义法治工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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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问答题 1.00分

案情:黄某(女,25岁)是中外合资公司总经理秘书,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精通英语,业务能力强,而且相貌气质俱佳。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需要常与总经理一同出差,引起总经理妻子夏某的嫉恨。夏某多次在电话中辱骂黄某,甚至到公司对黄某进行谩骂。一日,夏某故意来到黄某回家必经之路超市的门口,待黄某外出返家时,夏某便上前当众大骂黄某。黄某开始一直沉默不言,后来夏某抓住黄某的衣服进行厮打,并将其衣服扯破,致黄某当众受到巨大羞辱。黄某实在不堪忍受,便猛地将夏某推倒在地,刚好夏某头部撞在了一块石头上。后经治疗,花去医疗费2万余元。黄某的精神也受到了刺激,卧床休息半个月后才逐渐恢复正常。夏某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审查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有区法医活体检验鉴定中心对夏某的伤情做出的结论为轻伤的法医鉴定书证明,决定开庭审判。经过两次合法传唤,自诉人夏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判决宣告终止审理。一周过后,夏某不愿再起诉,但夏某的父亲再次向法院起诉,法院认为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再次决定开庭审判。审判过程中,被告人黄某以侮辱罪对自诉人夏某提出反诉,法院以刑事案件不得反诉为由拒绝受理。黄某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下落不明。法院经缺席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决被告人黄某管制6个月,赔偿经济损失7000元。黄某得到消息,在法定期限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过程中,上诉人提起反诉,二审法院受理后,经书面审理后,依法做出终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上诉人管制4个月,赔偿经济损失7000元,被上诉人夏某犯侮辱罪,判处管制2个月。由人民法院执行。


问题:本案诉讼程序有何不当之处?并简要说明理由。

4 问答题 1.00分

案情:甲因为丁欠其10万元钱久拖不还,纠集乙、丙,将丁骗至自己开办的矿场内关押。在乙、丙二人外出吃饭时,甲对被捆绑的丁进行殴打,继而将丁掐昏,以为丁已经死亡,将丁藏匿于水沟中致丁溺死。乙、丙二人回来后得知丁死亡,十分害怕。甲等人为了掩盖罪行、转移视线,向丁家发出一封勒索信,称丁被绑架,索要3万元人民币放人,然后分头逃匿。


甲在逃避追捕过程中,登上一辆小公共汽车,拔出刀子架在司机的脖子上胁迫司机改变行驶路线,朝山里行驶。由于路况不好,加之司机十分紧张,一路上险象环生,几度几乎翻车。乘客纷纷要求下车,甲声称,要下车,必须交出身上的钱物。众乘客只好交出身上的财物才得以下车。司机也乘机逃走。甲干脆自己开车。甲只开过农用拖拉机,并不熟悉汽车驾驶,也没有汽车驾驶执照。因此路过一小镇时,撞倒了一个行人,镇上的行人纷纷叫喊,要其停车,也有人上前阻拦,但甲仍不停车,将拦截汽车的数人撞倒后,继续逃逸。逃逸中又撞倒三人。车子冲进街边的店铺才熄火停下。


乙、丙二人在逃匿中,搭乘一辆出租车,乘司机下车在路边小便之机,乙突然将车开走。该车司机急追,但未能追上。乙开车时不小心撞倒路边的行人,乙下车查看发现被撞行人受伤未死,问丙如何处理。丙说事到如今,管不了这样的闲事,叫乙赶快开车离开。乙驾车离开4个小时后,该被撞行人死在路边。


问题:综合以上案情,试用刑法知识分析甲、乙、丙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