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2.00分
共用题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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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20日,某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规划实施旧城改造,决定征收城区内某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李某在征收范围内拥有一套建筑面积为100m的住宅,其中,10m自行改为商业用房,另还自行搭建了5m违章建筑。住宅抵押给银行尚有500000元贷款未还,同时,该套住宅已出租,租期3年,年租金为30000元。经测算,该区域类似住宅的市场价格为10000元/m。李某收到房屋征收估价报告后,对估价结果有异议。 征收李某房屋的补偿额应不低于()万元。
参考答案: C
参考解析: 收到房屋征收部门上报的征收补偿方案后,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资源保护、文物保护、财政、建设等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对于已经登记的房屋,其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对于未经登记的建筑,应当按照市、县级人民政府的认定、处理结果进行评估。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①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②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③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针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征收李某房屋的补偿额=100*10000=100(万元)。
房屋征收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曰起10日内,向原房地产估价机构书面申请复核评估。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地产估价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