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2.00分
甲公司是一家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000万元。董事会有9名成员。最大股东李某持有公司15%的股份。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甲公司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
甲公司是一家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000万元。董事会有9名成员。最大股东李某持有公司15%的股份。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甲公司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 )。
参考答案: ACD
参考解析: 选项B中是某一个监事,不是“监事会”,不符合规定。
『点 评』本题考查临时股东大会,难度较低,属于记忆性规定,记住即可。
《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意避开陷阱,是“董事会”而非“董事”;“监事会”而非“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