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题 10分

案例一、和解协议能否作为仲裁证据 秦某是某制鞋公司职工。2012 年 5 月 31 日,制鞋公司与秦某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愿意支付经济补偿,但表示要以 2002 年 6 月 1 日作为入职时...

案例一、和解协议能否作为仲裁证据
秦某是某制鞋公司职工。2012 年 5 月 31 日,制鞋公司与秦某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愿意支付经济补偿,但表示要以 2002 年 6 月 1 日作为入职时间计算年限。秦某同意该方案,与制鞋公司签订了一份和解协议,载明上述入职日期,约定公司支付给秦某 10 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秦某办完离职手续后,公司却拒不向他支付经济补偿。秦某因此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按照和解协议支付经济补偿,并要求公司支付 2011 年 1 月至 2012 年 5 月期间的未休年休假工资。制鞋公司同意支付经济补偿,但不同意按秦某主张的天数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原来,秦某主张其入职日期为 2001 年 8 月 1 日,2011 年 1 月至 2011 年 7 月期间应按年休 5 天为标准折算休假天数,2011 年 8 月至 2012 年 5 月期间应按年休 10 天为标准折算休假天数。而公司认为,按照和解协议所载明的入职日期,秦某在公司的工作年限尚不满 10 年,只能享受 5 天年休假。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是一位仲裁员,应该支持谁的主张,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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