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分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材料,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为200万元。支付加工费10万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1.3万元,受托方代收代缴的可抵扣消费税30万元。企业收回...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材料,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为200万元。支付加工费10万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1.3万元,受托方代收代缴的可抵扣消费税30万元。企业收回这批材料后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该批材料加工收回后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参考答案: A
参考解析: 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的,记入“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的,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借方科目。本题用于继续加工不计入成本,故批材料加工收回后的入账价值=200+10=2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