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简述国外员工民主参与的一般形式?
参考解析: 国外员工民主参与的一般形式有: (1)集体谈判。集体谈判是西方国家劳动关系管理中核心制度之一,也是员工通过工会组织参与管理的一种有效手段。当前,集体谈判有两种发展趋势,一是谈判范围分散化,职责向基层转移;二是谈判的内容不断扩大。在谈判内容上,过去许多国家集体谈判的内容只限于工资和劳动条件,现在谈判的范围扩大了,如工会权利、员工代表权利、参与管理形式、假日和养老金等都列入谈判范围,甚至人事、公司投资及搬迁等过去被认为是资方管理特权的问题也被列入谈判范围。 (2)工人委员会制。从组织上看,基本上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由企业管理者代表和员工代表按人数对等原则组成,类似劳资联席会议;另一种子是由工厂全体员工选出的员工代表组成,不论是否是工会会员都可以当选员工代表。 (3)员工董事、监事制。董事会或监事会中的员工代表制度是公司最高管理机构中的员工参与制度。在实践中,这种体制可分为一级委员会制(董事会)或两级委员会制(监事会和管委会)两种形式。员工董事、监事制的意义在于,员工董事在员工和雇主之间建立了一个结合体,员工董事通过提供他们的观点和经验提高了决策会议的质量和决策的质量,员工的利益要求也能够更多地在企业决策中得以体现,确保员工对董事会的决策有更大的认同,并且通过让员工了解管理方的问题来减少劳资冲突,创造一种劳资相互信任的氛围,促进劳资合作。 (4)员工自治小组。员工自治小组是车间和班组一级工作现场员工直接参与经济管理的一种形式,它是由班组成员自行安排小组计划,决定完成生产任务的方式,并且从事技术改革和质量改进等项工作。与其他形式不同,这一参与更直接,员工也被授予更大的责任和权力对工作任务本身做出决策。这种小组从一定意义上充当了管理者的角色,他们为员工提供了影响管理者决策和锻炼领导能力的机会,同时员工在工作现场进行参与也会对管理人员造成一定的压力,促使他们也要不断提高管理工作业务的能力,从而在整体上提高企业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