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1分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盈余分配按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额占可分配盈余的比例不得低于( )。
参考答案: B
参考解析: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的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百分之六十;返还后的剩余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经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表决同意,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可分配盈余转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出资,并记载在成员账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