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20分

某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签订固定总价承包合同,合同总工期为 130d,合同总价为 1700 万元。 总承包单位为了分解资金压力,与分包商签订的分...

某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签订固定总价承包合同,合同总工期为 130d,合同总价为 1700 万元。
总承包单位为了分解资金压力,与分包商签订的分包合同中规定:建设单位付款后,才会支付分包商的工程款,分包单位可以直接向建设单位主张支付申请,如业主不同意,不得以此向总承包单位主张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为了强化分包单位的安全质量责任意识,总分包双方还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分包单位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均由分包单位自己承担,总承包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施工前,总承包施工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了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并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施工进度计划如下图:

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如下事件:
事件一:土方挖掘施工中遇到地质勘察报告中未标明的地下障碍物,导致 A 工作持续时间增加 3d,增加人工费 2 万元,材料费 1 万元,机械费 1 万元。
事件二:因突发罕见雷电天气而引起施工单位供电设施发生火灾损坏,使 C 工作持续时间增加 3d,施工人员窝工费 0.5 万元,施工方设备损失 2 万元。
针对上述事件,施工单位按照程序提出了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
问题:
1、总、分包单位针对付款的约定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
2、总、分包单位的补充协议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3、按照图示施工进度计划,确定该工程的关键路线(节点法表示)和计算工期。
4、针对上述各事件发生的工期费用索赔是否成立?并分别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