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担保的概念及种类
参考解析: 一、金融担保的概念 它是指在国内外金融和经贸活动中,金融机构和有关当事人之间提供保证、设定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给付定金以实现债权的行为。金融机构和企业为了融通资金或者保障交易安全,所设定担保的目的或者作用是不同的。金融担保从其作用上通常被分为两类,其一是为了确保债权的顺利实现,称为债权担保;其二是为了督促债务人自觉履行债务,叫做债务担保。在金融业务中,无论是债权担保还是债务担保都具有一定的行业特征:1、金融机构是经营货币的信用中介机构,一般资金实力雄厚,社会信誉良好;2、金融机构提供担保受自身经营范围和经营资格的限制,不是任何一个金融机构都可以从事担保业务的;3、在担保方式和手段上,除了通常保函、抵押外,还有违约金、保证金等。4、金融业务中的担保多为特殊担保。5、金融机构的担保特别注意防止债权人的恶意和权利滥用。二、金融担保业务的分类 从金融担保业务行业特征的角度说,依据是否从属于债务合同,分为从属性保证和独立性担保;依据我国法律应用于国内还是遵循国际惯例应用于国际业务,分为对内担保和对外担保。金融机构自身开展担保业务,其方式主要归属于人的担保,即金融机构以其自身的资产和信誉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现代法律制度中,担保主体为第三人,在承担物体上最终要落实到财产责任上。在金融业务中,保证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通常法人较多。人的担保又分为两种,一种是通常所说的保证,它对于主债务人和从债务人之间订立的合同具有从属性和补充性,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另一种是担保人与主债务人之间的一种独立担保合同,不从属于主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基础交易合同。金融业担保中的物的担保以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为限,主要应用于国内的经贸和金融活动中。通常是借款人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因无法提供担保人,故以自己或者第三人的财产向银行提供抵押。金融担保业务,按担保的法律性质,可分为一般担保、连带责任担保和凭单据付款保证;按担保书的形式可主要分为担保合同、保函、备用信用证、意愿书、具有担保条款的贷款合同;根据担保的数额,可分为限额担保和非限额担保。依据担保的类型或担保的用途,债权担保主要有以下种类:还款保证;还款抵押合同;信用保险;还款质押合同。债务担保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借款担保;融资租赁担保;补偿贸易项下的履约担保;境外工程承包中的债务担保;引进技术或者设备担保;购销合同付款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