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10分
试述1982年《宪法》规定的国家主席的主要职权。
参考解析: 42.(1)对内职权:公布法律。(1分)任免国务院总理和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
(1分)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1分)发布特赦令。(1分)宣布进入紧急状态。(1分)宣布进入战争状态。(1分)发布动员令。(1分)
(2)对外职权: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1分)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1分)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