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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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操作指令票制度
3.2.1 操作指令票制度
参考解析:
3.2.1.9 操作指令票的执行
3.2.1.9.1 调度员在开始影响网架结构的重大操作前,应进行在线安全稳定分析计算,确认安全后,再进行操作。
3.2.1.9.2 调度员发布操作命令时,应与受令人互报单位、姓名,现场受令人为当值负责人。
3.2.1.9.3 调度员发布操作命令时,应下达操作票号、操作任务、操作项号及内容、下令时间,现场复诵无误后,调度员发布“可以执行”的命令。
3.2.1.9.4 调度员发布操作命令前,应了解现场作业及操作准备情况。
3.2.1.9.5 调度员应按操作顺序逐项下达操作命令,除允许连续执行的项目外,下一个操作项目,必须在上一个操作项目已执行完毕、并记录汇报人姓名和操作完成时间,才能下达。
3.2.1.9.6 操作指令票中,一个操作单位有几个连续操作项目,虽然有先后顺序,但与其它单位没有配合问题,又不需要在操作中间和调度联系的,调度员可以将连续操作项目一次下达,现场可连续执行完后,将操作完成时间汇报调度。
3.2.1.9.7 操作中有疑问和遇到异常时,应暂停操作,查明情况和消除异常后再进行。
3.2.1.9.8 操作票执行完,由调度长或主值调度员对操作票进行详细检查,确认正确无误并归档后,操作票才算正式执行完毕。
3.2.1.9.9 对填写错误或填写正确而未执行的操作指令票,应予以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