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1分
(2013年)甲从乙银行贷款200万元,双方于8月1日签订贷款合同,丙公司单方面以书面形式向乙银行出具保函,乙银行欣然接受,因担心丙公司的资信状况又要求甲提供担保,为此双方于8月3日签订书面质押合同,...
(2013年)甲从乙银行贷款200万元,双方于8月1日签订贷款合同,丙公司单方面以书面形式向乙银行出具保函,乙银行欣然接受,因担心丙公司的资信状况又要求甲提供担保,为此双方于8月3日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物为甲的一辆轿车,但甲未将轿车交付给乙银行。甲到期无力偿还贷款。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乙银行主张担保权利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参考答案: A
参考解析: ( 1)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本题中保证合同已经成立,有权主张保证债权;( 2)以动产质押,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本题中,并未交付轿车,故质权未设立,不能主张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