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5分
简述《钦定宪法大纲》
参考解析: 《钦定宪法大纲》是清王朝于1908年颁布的宪法性文件。它由宪政编查馆编订是清政府“预备立宪”的步骤,也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宪法性文件。《钦定宪法大纲》共23条,分为正文“君上大权”和附录“臣民权利义务”两部分。第一部分共14条。规定了皇帝至高无上的地位,“大清皇帝统治大清音国、万世系永永遵戴”“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君主在立法、行政、司法、统率军队、宣布战争与媾和、宣布威严等方而拥有绝对权力。并在许多条文之后加上“议院不得干涉”“皆非议院所得干预”等同语以保障皇权、限制议会的权力。第二部分9条,规定了巨民纳税、服兵役遵守法律诸项义务以及抄自日本宪法中的些臣民权利。但对于每项国民权利。均以在法律范围内“作为限制语并规定“皇管得以语令限制巨民之自由”。 钦定宪法人纲无论在结构形式还是条文内容都体现了“人权统于朝廷”的精神。其最突出的特点就是皇帝专权、人民无权其实质在给君主专制制度披上“宪法”的外长,但钦定宪法对于皇权的法定与臣民权利义务的规定,对于启发民智,培养近代法律意识具有一定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