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2分
期刊社变更名称应当办理的手续有( )等。
参考答案: ABE
参考解析: 出版单位(包括报社、期刊社、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和电子出版物出版社等)变更名称、主办单位或者其主管机关、业务范围,合并或者分立,出版新的报纸、期刊,或者报纸、期刊变更名称,均应当依照新设立出版单位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由其主办单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同意。出版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法人的,还应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属于企业法人的,还应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互联网出版单位若有这类变更事项,还应持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批准文件到省级电信管理机构办理相应手续。
【拓展】期刊出版单位变更名称、合并或者分立、改变资本结构;期刊变更名称、主办单位或主管单位、业务范围(包括办刊宗旨、文种),均应依照有关创办期刊的规定办理审批、登记手续。变更刊期,由省级新闻出版广电局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委托代行审批。
创办期刊须按规定报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给批准创办的期刊颁发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主办单位持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批准文件到省级新闻出版广电局领取并填写《期刊出版登记表》,省级新闻出版广电局审核《期刊出版登记表》后,向主办单位发放《期刊出版许可证》。主办单位持《期刊出版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依法领取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