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1.5分
甲公司拟收购乙上市公司。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投资者中,如无相反证据,属于甲公司一致行动人的有( )。
参考答案: ABCDF
参考解析: (1)选项A:投资者甲公司和A公司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可以界定为一致行动人;(2)选项B:投资者甲公司和B公司之间受同一主体控制,可以界定为一致行动人;(3)选项C:投资者甲公司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董事长),同时在另一个投资者C公司中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界定为一致行动人;(4)选项D:投资者D公司参股投资者甲公司,并对甲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可以界定为一致行动人;(5)选项E:银行为投资者提供融资安排的,不能将银行和投资者界定为一致行动人,该选项如果改为“为甲公司收购行动提供融资安排的E公司”,甲公司和E公司可以界定为一致行动人;(6)选项F:投资者甲公司和F公司之间存在联营关系,可以界定为一致行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