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1分
下列关于诉讼时效起算及适用说法不正确的是
参考答案: C
参考解析: 知识产权侵权由于往往具有持续性,故其时效的适用具有特殊性。虽然适用普通时效,但是,在被侵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3年的,对方提起时效抗辩的,依然应首先判决停止侵权,若主张赔偿的话,则是自提起诉讼之日起向前推算3年,这3年内的损失可请求赔偿,故A正确,不当选。《民法总则》第189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据此,B正确,不当选。《诉讼时效规定》第6条规定:“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据此,没有约定清偿期的合同之债,不一定必须自宽限期届满起算,故C错误,当选。《诉讼时效规定》第7条第2款规定:“合同被撤销,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合同被撤销之日起计算。”据此,D正确,不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