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1分
甲企业 2020年委托非关联境外 B企业研发新产品,支付给 B企业的研发费用 110万元,甲企业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 120万元。上述费用均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规定,甲...
甲企业 2020年委托非关联境外 B企业研发新产品,支付给 B企业的研发费用 110万元,甲企业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 120万元。上述费用均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规定,甲企业 2020年度发生的研发费用准予在税前加计扣除的金额为( )万元。
参考答案: C
参考解析: 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 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 2/3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甲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 =110×80%=88万元,甲企业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部分: 120×2÷3=80万元。甲企业可加计扣除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为 80万元。 2020年,甲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金额:( 120+80) ×75%=1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