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1分
某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原告诉被告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参考答案: D
参考解析: ①律师接案时,得知委托人同时接触他所律师,私下了解他所报价后以较低收费接受委托的,属于律师执业不正当竞争行为。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七十八条第二项:“(二)无正当理由,以低于同地区同行业收费标准为条件争揽业务,或者采用承诺给予客户、中介人、推荐人回扣、馈赠金钱、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等方式争揽业务”。故,A选项错误。 ②在代书起诉状中,律师提出要求被告承担精神损害赔偿20万元的诉讼请求的行为违背了律师职业道德的“诚信”或者“敬业”要求。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只有侵害人身权益的,才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该律师的行为要么是欺诈,要么是业务不熟练。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故,B选项错误。
③律师收费包括政府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两种方式,所收费用包括律师费和办案费用。办案费用是指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生的律师费以外的其他费用,主要包括:(1)司法、行政、仲裁、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2)合理的通讯费、复印费、翻译费、交通费、食宿费等;(3)经委托人同意的专家论证费;(4)委托人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因此,办案费用属于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合理支出,该律师约定胜诉后收取的5万元费用不属于办案费的范围。故,C选项错误。
④律师根据委托人提供的事实和证据,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分析,提出的代理意见未被法庭采纳,原告无权要求律师承担损失。《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四十四条:“律师的辩护、代理意见未被采纳,不属于虚假承诺。”故,D选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