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6分
36.简述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人大代表的职权。
参考解析: 36.(1)参加全体会议、小组会议、审议议案和报告。(1分)
(2)提出议案。(1分)
(3)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1分)
(4)向本级有关国家机关提出询问。(1分)
(5)县级以上人大代表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质询案。(1分)
(6)向本级国家行政机关组成人员、法院院长、检察院院长提出罢免案等。(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