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平原区拦河闸工程,设计流量850m/s,校核流量1020m/s。闸室结构图如下图所示。本工程施工采用全段围堰法导流,上下游为均质土围堰,基坑开挖采用井点排水,闸室地基为含少量砾石的黏土,自然湿密度为1820~1900kg/m。基方开挖时施工单位采用反铲挖掘机配自卸汽车将闸室地基挖至基准面高程10.0m,弃土运距为1km。
工作桥夜间施工过程中,2名施工作业人员不慎坠落,其中1人死亡.1人重伤。
问题:
参考解析:
<P>本案例第1问主要考查拦河闸工程的分类。对于综合利用的水利水电工程,如按各综合利用项目的分等指标确定的等别不同时,其工程等别应按其中的最高等别确定。设计流量850m<sup>3</sup>/s,校核流量1020m<sup>3</sup>/s,其工程等别按其中的最高等别确定应为Ⅱ级。</P>
<P>本案例第2问主要考查土的工程分类。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中常用土的工程分类,依开挖方法、开挖难易程度等,土分为4类。见下表。</P>
<P><img alt="" src="[PATH]2013-10-24_173605.jpg" /></P>
<P>本案例第3问主要考查反铲挖掘机挖土。反铲挖土特点是多用于开挖深度不大的基槽和水下石渣,而闸室基坑深度比较大,所以不适合。本案例第4问主要考查施工安全。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事故分为Ⅰ、Ⅱ、Ⅲ、Ⅳ四级。对应相应事故等级,采取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应急响应行动。其中:①Ⅰ级(特别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已经或者可能导致死亡(含失踪)30人以上(含本数,下同),或重伤(中毒)100人以上,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②Ⅱ级(特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已经或者可能导致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上、30人以下(不含本数,下同),或重伤(中毒)50人以上、100以下,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③Ⅲ级(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已经或者可能导致死亡(含失踪)3人以上、10人以下,或重伤(中毒)30人以上、5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④Ⅳ级(较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已经或者可能导致死亡(含失踪)3人以下,或重伤(中毒)3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和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的级别:高度在2~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高度在5~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的种类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种。其中特殊高处作业又分为以下几个类别:强风高处作业、异温高处作业、雪天高处作业、雨天高处作业、夜间高处作业、带电高处作业、悬空高处作业、抢救高处作业。一般高处作业系指特殊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