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2分
关于共同犯罪的论述,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参考答案: ABC
参考解析: ①间接正犯属于正犯,要求对违法事实起到支配、控制或者决定性作用。无责任能力者与有责任能力者共同实施危害行为的,并不意味着有责任能力者一定支配、控制了整个危害行为,故不能认为有责任能力者均为间接正犯。A选项说法错误,当选 ②按照违法层面的共犯理论,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有意识地实施违法行为,二人以上是否具有相同的犯罪故意并不影响共同犯罪的成立,因为共同犯罪理论是解决违法层面中违法事实的归属问题。B选项说法错误,当选。
③在片面的对向犯中,具有共犯意思的一方即片面的共犯成立共同犯罪,按照共犯原则处理;没有共犯意思的另一方则以单独犯罪论处,不能认定为共同犯罪。C选项说法错误,当选。
④按照《刑法》第25条第一款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的因果关系(正犯引起结果、教唆犯与帮助犯通过正犯而引起结果)包括物理的因果关系(和心理的因果关系),而片面共犯也可以共同引起法益侵害,故也可以成立共同犯罪。D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