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10分
简述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法定事由。
参考解析: 【分析】本题是民法部分的重要考点,可以简答题或选择题的形式进行考查,复习时可结合监护关系的终止情形一起复习。注意,该内容的第三种情形,即“兜底性”的法律规定,答题时不可忽视。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1)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3分)
(2)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4分)
(3)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