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10分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材料供应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是对那些行为要予以通报和公示?
参考解析: 答:市或区、县建委在建设工程检查中,发现建设工程材料供应企业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的,无论其是否办理了供应备案手续,均在建设领域内将其违法行为予以通报,并在建设工程材料供应企业诚信信息系统上公示。违法行为严重的,由市建委限制或禁止其参加本市建设工程材料投标。
①向建设工程供应国家与本市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建设工程材料的;
②建设工程材料质量不合格,造成建筑物结构安全隐患或危害人身健康的;
③因建设工程材料质量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
④向建设工程供应假冒材料,提供虚假质量证明文件的;
⑤属于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管理的产品,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的;
⑥在办理建设工程材料供应备案手续时,提供的备案申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提交虚假证明材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