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1.5分
甲借款给乙,约定2014年3月前还清本息,丙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14年3月1日后,乙没有还款,甲也一直没有催乙还款,2017年4月1日,因乙一直未还款,甲遂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下...
甲借款给乙,约定2014年3月前还清本息,丙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14年3月1日后,乙没有还款,甲也一直没有催乙还款,2017年4月1日,因乙一直未还款,甲遂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下列关于丙保证责任承担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参考答案: B
参考解析: 本题考核保证。保证人未主张诉讼时效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向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主债务人同意给付的情形除外。所以选项A错误。主合同中主债务人所享有的一切抗辩权保证人均可以行使。本题中主合同的诉讼时效已经届满,保证人丙可以主张乙的诉讼时效抗辩。所以选项B正确,选项D错误。丙为连带保证人,不是一般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所以选项C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