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破产申请与受理

题量:18题
题型:单选题, 多选题
试卷简介: 第二节 破产申请与受理, 此试卷为参加"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的考生提供的"第二节 破产申请与受理"的答案和解析。

试题预览

1 单选题 1.5分
  • A.债权人的出资人
  • B.依法对债务人负有清算责任的人
  • C.债权人
  • D.债务人
3 单选题 1.5分
  • A.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5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 B.法院不予受理破产申请和驳回破产申请均应以裁定形式作出
  • C.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债务人应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之日起4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
  • D.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30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4 多选题 2分
  • A.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
  • B.有关债务人财产的执行程序可以终止
  • C.有关债务人的刑事诉讼应当中止
  • D.债务人未履行完毕的合同,不得解除
  • E.有关债务人的仲裁应当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