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
1.00分
赵某因个人负巨额债务到期未能清偿,人民法院启动强制执行程序转让其所持有的甲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法院应当通知甲公司全体股东,其他股东自法院通知之日起30日内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视为放弃。( )
参考答案: 错
参考解析: 司法强制转让20日内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
【题目分析】本题考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属于识记型知识点,注意区分不同情况,看清题目要求再做题。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公司法》对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没有作任何限制。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3)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