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说明 本专利代理实务模拟试题包括撰写实务题和简答实务题两部分。 第一题 撰写实务题 假设客户赵某委托应试者所在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一件有关“容器”的发明专利申请,同时提供了其发明的...
本专利代理实务模拟试题包括撰写实务题和简答实务题两部分。
第一题 撰写实务题
假设客户赵某委托应试者所在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一件有关“容器”的发明专利申请,同时提供了其发明的技术说明(见客户赵某交给专利代理机构的技术交底书),并提供了两份对比文件(见对比文件1、2)。专利代理机构接受该委托后指定应试者具体办理该项专利申请事务。
请应试者根据客户赵某所提供的技术说明,考虑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所反映的现有技术,为客户赵某撰写一份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所撰写的发明专利申请权利要求书应当既符合《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及《专利审查指南2010》的相关规定,又具有尽可能宽的保护范围以最大限度地维护申请人利益。
如果所撰写的发明专利申请权利要求书中包含两项或者两项以上独立权利要求,请简述这些独立权利要求能够合案申请的理由。如果应试者认为该申请的一部分内容应当通过一件或多件另案申请提出,则应当进行相应说明,并撰写出另案申请的权利要求书。
应试者撰写的权利要求书中涉及零部件时,应当在其后面标注说明书附图中给出的该零部件的标号。
第二题 简答实务题
请根据《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及《专利审查指南2010》的有关规定,对下述问题作出回答,回答的内容应当与应试者撰写的权利要求书相适应。
1.在客户提供的现有技术(对比文件1、2)中,确定哪一项是与应试者撰写的独立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发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请简述理由。
2.针对应试者认定的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应试者撰写的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什么?
3.与应试者认定的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应试者撰写的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具有哪些有益的效果?
4.说明应试者撰写的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所记载的现有技术相比具备新颖性、创造性的理由。
对比文件1
对比文件1说明书相关内容
一种方便杯子,详细参见图1及图2。图1是该方便杯子的俯视图,图2是图1的A-A截面的剖视图。在杯体11上,斜置一块带有通孑L 14的半圆形茶渣挡板12。
利用这种方便杯子喝茶时,将杯体11向一方倾倒,茶渣挡板12挡住茶渣,且茶渣始终在杯体11内的水中浸泡着。
对比文件2说明书相关内容
一种抑菌纸容器。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如图1中所示,纸杯200的内腔表面和外壁表面都覆盖上了一层无色抑菌物薄层100,为了使抑菌制剂薄层100能与纸质杯子结合牢固,又有较长的杀菌期,抑菌制剂薄层100采用抑菌制剂与水性树脂为载体的混合物制成。
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容器结构简单,可以将纸容器表面附着的大部分细菌杀灭,使暴露于空气中的纸容器较长时间处于卫生状态,有利于人体的健康。
客户赵某交给专利代理机构的技术交底书
现在使用的杯子通常包括杯身和杯盖两部分,结构简单但容易受到悬浮在空气中的细菌污染,使人传染上疾病。特别是当其中装有含高糖分的液体,例如果汁或牛奶,而没有进行冷藏时,杯子为细菌的生长和繁殖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使得这种杯子的使用者暴露在大量细菌面前,存在不健康和可能致命的风险。
避免细菌污染常用的方法是在杯子用完后就丢弃。然而尽管许多杯子都是“一次性”的,但消费者很可能意识不到杯子是一次性的。许多消费者甚至经常重复使用“一次性”杯子。
为此,发明了一种可以防止消费者重复使用的“一次性”杯子,这种杯子也可以做成碗、盘子的形状。因此,也可以说是发明了一种可以避免消费者重复使用的“一次性”容器或盖子。
图1是盖子与容器组合件密封配合之前的侧视图;图2是盖子密封地盖在容器上时的侧视图;图3是盖子从容器上移走之后的侧视图;图4是盖子的第一实施例的侧视剖视图;图5是图4所示盖子的俯视透视图;图6是盖子第二实施例的纵向做了剖视的结构示意图。
如图1~3所示,本发明提供的组合件包括容器和与该容器配合使用的盖子。容器包括容器本体10。实际上,容器与盖子的配合使用也即容器本体10与盖子1相配合使用。容器本体10包括一个界定了容器本体的开口12和容腔13的容器壁11。在容器本体的开口12周围设置有容器边缘14,容器边缘14包括卷边15。卷边15在周向上沿着容器边缘14延伸,也可以部分地沿着容器边缘14延伸。成型时,卷边15与容器壁11之间的夹角大致取为40。~50。的范围。
本发明提供的与容器配合使用的盖子,包括盖冠2、裙边8及斜角边9。裙边8从盖冠2周边延伸形成,其结构适于将盖子固定到容器本体10上。换句话说,将盖子1覆盖在容器本体10的开口12上时,裙边8与容器边缘14的卷边15紧密配合。
斜角边9从裙边8的下部边缘延伸地形成,该斜角边9的结构适于当将盖子从容器本体上移走时,迫使所述卷边15至少部分地产生不可逆地变形,详细情况将在下文叙述。
为了实现裙边8与容器边缘14的卷边15紧密配合,本发明提供以下两种具体结构的盖子。
盖子的第一实施例
如图4、图5所示,盖子1包括盖冠2、吸嘴5、裙边8及斜角边9。吸嘴5从盖冠顶端3向外延伸并且包括至少一个开口6,可供消费者饮用容器中的液体18。裙边8从盖冠2的下部边缘向圆周外方延伸并向容器的底部方向竖直延伸,并进一步向内向斜下方延伸,形成能部分地包容容器边缘14的卷边15的形状。
将盖子1覆盖在容器本体10的开口12上时,用力推压盖子,使裙边8与容器边缘14的卷边15紧密配合。在本实施例中,为了使裙边8与容器边缘14的卷边15紧密地配合,在该裙边8的内周表面形成有向内突出的肋7。
如图4所示,假设盖子1的裙边8最外部的直径用裙边直径a来定义。斜角边9最上部边缘的直径用斜角边直径b来定义。在一个最佳例子中,裙边8及斜角边9构成的尺寸应当满足:裙边直径a近似地与盖子1所覆盖的容器边缘14的卷边15最外部的直径相同。从图4可以看出,该斜角边直径b还表示为斜角边9在圆周上的最小直径,通常该斜角边直径b比裙边直径a要稍微小一些。也就是,斜角边直径b稍小于盖子1所覆盖的容器边缘14的卷边15最外部的直径。
因此,在本实施例中,肋7和斜角边9的组合配置将盖子1和容器本体10的边缘14牢固地结合在一起。
盖子的第二实施例
图6所示为盖子的第二实施例,在该实施例中,省略了第一实施例的肋7,所以,盖子1包括裙边8及斜角边9。具体地说,裙边8不像第一实施例那样做成直径稍大于盖冠2的圆柱状,而是从盖冠2下部边缘向圆周外方延伸,再向斜上方延伸并以大致的弧状弯曲,并进一步向内并向斜下方延伸,形成能部分地包容上述的容器边缘14的卷边15的形状,接着,向下并向外倾斜延伸地形成斜角边9。
这样形成的裙边8和斜角边9相连接处直径(图中未标注)小于容器边缘14的卷边15最外部的直径。
在该实施例中,将盖子1覆盖在容器本体10的开口12上时,裙边8与容器边缘14的卷边15配合,借助于斜角边9和裙边8的顶部组合配置,将盖子1和容器本体10的边缘14牢固地结合在一起。
图1~3显示了该容器的使用过程。
如图1所示,使用前,卷边15向外并向容器本体10的底部方向,即向下并向外倾斜地延伸。先将液体18倒入容器本体10中。
如图2所示,再将盖子1装配在容器本体10上,卷边15的直径和盖子裙边8的直径相对应,以使卷边15和盖子的裙边8在第一个密封位置A处和第二密封位置B处密封结合。卷边15的远端16的直径与斜角边9的直径(和/或肋7所限定的直径)以上文叙述的尺寸相对应地配合,以便卷边15的远端16紧固地与斜角边9(和/或肋7,根据盖子结构)相连接。此时可以通过吸嘴5和开口6饮用其中的液体。
如图3所示,将盖子1从容器本体10上移开时,斜角边9推动卷边15,迫使卷边15变形成为向外展开的结构。在向外展开的结构中,卷边15向外并朝向开口12的方向,即向斜上方延伸。盖子1使卷边15发生不可逆的变形,使得容器不能被再次密封,保证容器成为真正的一次性容器。
参考解析:
答案:
一、总体考虑
“容器”试题包括撰写实务和简答实务两题。撰写实务题主要测试应试者是否掌握了撰写出既符合《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又能够为委托人谋求尽可能充分保护范围的权利要求书的基本技巧。简答实务题主要测试应试者针对撰写的权利要求,能够判断其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的能力,以达到通过撰写权利要求书考察应对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的能力。
二、撰写实务题
应试者应当根据试题所给定的素材,撰写出既符合《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及《专利审查指南2010》相关规定,又具有尽可能宽的保护范围以最大限度地维护申请人利益的权利要求书。所撰写的权利要求书应当满足单一性要求,即针对不同主题撰写的多个独立权利要求包含有一个或多个相同或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时,该多个独立权利要求才能够合案申请。
在“容器”实务试题素材中,客户所提供的技术说明包含有多个实施例,发明内容包括对容器边缘的改进、对与容器配合使用的盖子的两种改进等多个方面。同时,还涉及由容器和盖子构成的组合件。因此,应试者在撰写发明专利申请权利要求书时,首先要对试题素材进行分析,在涉及的改进点比较多的情况下,首先,对这些改进点进行分析,判断哪些改进点与申请人最初提出的技术问题密切相关,需要给予保护。从而确定所要保护的客体和对应的技术方案,并撰写出相应的独立权利要求。
就本申请而言,申请人欲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一次性杯子可能多次使用、对人体健康不利的技术问题,因此可确定的保护客体有“容器”“盖子”及“容器与盖子的组合件”
对于上述三种保护客体,可以写出三组权利要求,此时需要考虑三组权利要求之间是否具有单一性。
在撰写独立权利要求时,首先应该根据客户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确定出客户所完成发明的必要技术特征。
对于要撰写的容器的独立权利要求来说,客户想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为:如何防止消费者重复使用一次性杯子。为了解决这一技术问题,客户采用的技术手段是通过在容器边缘上设置可至少部分产生不可逆变形的卷边来实现。因此,容器的独立权利要求的必要技术特征必须包括:卷边至少部分地产生不可逆变形。
撰写独立权利要求时,要做到既不能缺少必要技术特征导致其不满足《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也不能写入非必要技术特征导致其保护范围过小,有损于申请人的利益。考虑这些因素时,除了考虑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的技术手段外,应当注意,为了使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清楚,满足《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有关权利要求应当清楚的规定,还应写入与该技术手段密切相关的技术特征,从而构成容器的完整的技术方案。
对于容器的独立权利要求来说,其必要技术特征包括“卷边至少部分地产生不可逆变形”。而与之密切相关的必要技术特征包括容器本体、容器开口、容器边缘。因此,独立权利要求中应当写入这些特征及其相互位置关系。
因此,推荐的容器独立权利要求如下:
“一种容器,包容器本体(10),所述容器本体(10)包括至少一个限定了一开口(12)的容器壁(11),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开口(12)的周围形成有容器边缘(14),该容器边缘(14)包括卷边(15),所述卷边(15)可至少部分地从第一状态不可逆地变形至第二状态。”
对于盖子,同样分析可知,由于解决的技术问题与容器相同,所以,必要技术特征应该考虑与容器的必要技术特征“卷边至少部分地产生不可逆变形”对应的技术特征“斜角边(9)”,同时,还需要考虑与“斜角边(9)”密切相关的其他构成要素或之间的关系的技术特征,以构成完整的技术方案。因此,推荐的盖子独立权利要求如下:
“一种与容器(为如前述独立权利要求的容器)配合使用的盖子,其特征在于,包括盖冠(2)、从该盖冠(2)周边延伸地形成的裙边(8)及从所述裙边(8)下部边缘向下并向外倾斜延伸地形成的斜角边(9),将所述盖子(1)覆盖在所述容器本体(10)的开口(12)上时,所述裙边(8)与所述容器边缘(14)的卷边(15)紧密配合,将所述盖子(1)从所述容器(10)上移走时,所述斜角边(9)迫使所述卷边(15)至少部分地从第一状态不可逆地变形至第二状态。”
为了对申请提供多方面的更好的保护,还应考虑撰写出容器与盖子的组合件的独立权利要求:
“一种由容器与盖子构成的组合件,该容器……(同容器的独立权利要求),所述盖子……(同盖子的独立权利要求)。”
当撰写出的权利要求书包含多个并列的独立权利要求时,这些独立权利要求之间还应当满足《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有关简要的规定,即权利要求书应当整体简要(详细参见本书第二部分第一章第三节之(二))。对此,将盖子的独立权利要求采用回引在前的容器的权利要求的回引撰写方式来撰写,对于由容器与盖子构成的组合件的独立权利要求采用回引在前的容器及盖子的权利要求的回引撰写方式来撰写。即:
“一种与权利要求1~×之一所述的容器配合使用的盖子,其特征在于,所述盖子(1)包括盖冠(2)、从该盖冠(2)周边延伸地形成的裙边(8)及从所述裙边(8)下部边缘向下并向外倾斜延伸地形成的斜角边(9),将所述盖子(1)覆盖在所述容器本体(10)的开口(12)上时,所述裙边(8)与所述容器边缘(14)的卷边(15)紧密配合,将所述盖子(1)从所述容器本体(10)上移走时,所述斜角边(9)迫使所述卷边(15)至少部分地从第一状态不可逆地变形至第二状态。”
“一种容器与盖子的组合件,包括权利要求1~×之一所述的容器和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盖子(1)。”
其中“权利要求1~×”表示主题为“容器”的独立权利要求及其从属权利要求,“权利要求×~×”表示主题为“盖子”的独立权利要求及其从属权利要求。
最后,完成整个申请的权利要求书的撰写。下文给出供参考的权利要求书范文。
撰写的权利要求范文
1.一种容器,包容器本体(10),所述容器本体(10)包括至少一个限定了一开口(12)的容器壁(11),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开口(12)的周围形成有容器边缘(14),该容器边缘(14)包括卷边(15),所述卷边(15)可至少部分地从第一状态不可逆地变形至第二状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容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状态,所述卷边(15)向外并向所述容器本体(10)的底部方向延伸,在所述第二状态,所述卷边(15)至少部分地向外并向所述开口(12)的方向延伸。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状态为所述容器成型时的状态,在该状态下,所述卷边(15)与容器壁(11)之间的夹角为40°~50°。
4.一种与权利要求1~3之一所述的容器配合使用的盖子,其特征在于,所述盖子(1)包括盖冠(2)、从该盖冠(2)周边延伸地形成的裙边(8)及从所述裙边(8)下部边缘向下并向外倾斜延伸地形成的斜角边(9),将所述盖子(1)覆盖在所述容器本体(10)的开口(12)上时,所述裙边(8)与所述容器边缘(14)的卷边(15)紧密配合,将所述盖子(1)从所述容器(10)上移走时,所述斜角边(9)迫使所述卷边(15)至少部分地从第一状态不可逆地变形至第二状态。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盖子,其特征在于,所述裙边(8)从所述盖冠(2)的下部边缘向圆周外方延伸并向容器的底部方向竖直延伸,并进一步向内向斜下方延伸,形成能部分地包容所述容器边缘(14)的卷边(15)的形状。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盖子,其特征在于,所述裙边(8)和所述斜角边(9)相连接处的直径小于所述容器边缘(14)的卷边(15)最外部的直径。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盖子,其特征在于,所述裙边(8)还包括向内突出的肋(7)。
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盖子,其特征在于,所述裙边(8)从所述盖冠(2)的下部边缘向圆周外方延伸,再向斜上方延伸并以大致的弧状弯曲,并进一步向内并向斜下方延伸,形成能部分地包容所述的容器边缘(14)的卷边(15)的形状。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盖子,其特征在于,所述裙边(8)和所述斜角边(9)相连接处的直径小于所述容器边缘(14)的卷边(15)最外部的直径。
10.根据权利要求4~9任一所述的盖子,其特征在于,所述盖子(1)还包括吸嘴(5)。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盖子,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嘴(5)从所述盖冠(2)的顶端(3)向外延伸并且包括至少一个开口(6)。
12.一种容器与盖子的组合件,包括权利要求1~3之一所述的容器和权利要求4~11任一所述的盖子(1)。
由于撰写出三个并列的独立权利要求,因此需要考察所撰写的权利要求是否满足《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单一性。
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对于本申请发明分别撰写出一项有关容器、一项有关盖子及一项有关容器与盖子的组合件的独立权利要求时,应当使该三项独立权利要求在技术上相互关联,包含一个或多个相同或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
本撰写试题要求,如果撰写出的多个并列独立权利要求或多个并列技术方案之间没有相同或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在技术上不能相互关联,不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就不能合案申请,则应当考虑提出另案申请,但是,在撰写另案申请的权利要求书时,要特别提醒的是,需要考虑《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避免将两个或多个申请撰写成同样的发明专利。对于此类问题,主要考虑多个申请的权利要求书中不能出现相同的权利要求或相同的技术方案,即第一个申请的任何一项权利要求不能与其他一申请的任意一项权利要求相同。
多个并列独立权利要求能够合案申请的理由
本申请权利要求1~12中共有三项独立权利要求,即独立权利要求1、4、12,对这三项独立权利要求之间的单一性进行如下分析。
1.独立权利要求1、4之间具有单一性,可以合案申请
独立权利要求4引用独立权利要求1,对于这种情况,《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二部分第二章第3.1.2节明确规定“对于引用另一权利要求的独立权利要求,在确定其保护范围时,被引用的权利要求的特征均应予以考虑,而实际的限定作用应当最终体现在对该独立权利要求的保护主题产生了何种影响”。具体到本案,独立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容器,独立权利要求4请求保护一种与该容器配合使用的盖子,独立权利要求1中容器的技术特征并没有对独立权利要求4中的盖子产生实质影响。因而,虽然独立权利要求4引用独立权利要求1,但这并不意味着独立权利要求1、4之间必然具备单一性,独立权利要求1、4之间的单一性问题还需要具体分析。
独立权利要求1的特定技术特征为“在开口的周围形成有容器边缘,该容器边缘包括卷边,卷边可至少部分地从第一状态不可逆地变形至第二状态”。
独立权利要求4的特定技术特征为“盖子包括盖冠、从该盖冠周边延伸地形成的裙边及从裙边下部边缘向下并向外倾斜延伸地形成的斜角边,将盖子覆盖在容器本体的开口上时,裙边与容器边缘的卷边紧密配合,将盖子从容器上移走时,斜角边迫使卷边至少部分地从第一状态不可逆地变形至第二状态”。
其中,独立权利要求1的特定技术特征“该容器边缘包括卷边,卷边可至少部分地从第一状态不可逆地变形至第二状态(即画线部分)”,说明容器的卷边会发生变形;独立权利要求4的特定技术特征“将盖子从容器上移走时,斜角边迫使卷边至少部分地从第一状态不可逆地变形至第二状态(即画线部分)”,说明盖子上的斜角边迫使容器的卷边发生变形;二者属于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因此独立权利要求1、4之间具有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在技术上相互关联,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独立权利要求1、4之间具有单一性,可以合案申请。
2.独立权利要求1、12之间具有单一性,可以合案申请
独立权利要求12引用独立权利要求1,独立权利要求12请求保护一种容器与盖子的组合件,并限定包括权利要求1~3之一所述的容器,此处独立权利要求1中容器所有的特征都对独立权利要求12请求保护的组合件产生影响。独立权利要求1的特定技术特征也是独立权利要求12的特定技术特征,即独立权利要求1、12之间具有相同的特定技术特征“该容器边缘包括卷边,卷边可至少部分地从第一状态不可逆地变形至第二状态”。因此独立权利要求1、12在技术上相互关联,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独立权利要求1、12之间具有单一性,可以合案申请。
3.独立权利要求4、12之间具有单一性,可以合案申请
独立权利要求12引用独立权利要求4,独立权利要求12请求保护一种容器与盖子的组合件,并限定包括权利要求4~11之一所述的盖子,此处独立权利要求4中盖子的所有特征都对独立权利要求12请求保护的组合件产生影响。独立权利要求4的特定技术特征也是独立权利要求12的特定技术特征,即独立权利要求4、12之间具有相同的特定技术特征,“盖子包括盖冠、从该盖冠周边延伸地形成的裙边及从裙边下部边缘向下并向外倾斜延伸地形成的斜角边,将盖子覆盖在容器本体的开口上时,裙边与容器边缘的卷边紧密配合,将盖子从容器上移走时,斜角边迫使卷边至少部分地从第一状态不可逆地变形至第二状态”。因此独立权利要求4、12在技术上相互关联,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独立权利要求4、12之间具有单一性,可以合案申请。
综上所述,独立权利要求1、4、12每两项之间都是具有单一性,满足《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这三项独立权利要求可以在一件申请中合案申请。
三、简答实务题
针对本简答实务试题,下文给出参考答案。
1.在客户提供的现有技术(对比文件1、2)中,确定哪一项是与应试者撰写的独立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发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请简述理由。
(1)独立权利要求1
首先要确定对比文件2是和所撰写的独立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发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其理由如下:
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杯子,该杯子包括杯体11及设置在杯体11上的挡茶渣的挡板12。其用来解决现有技术的杯子饮茶时,会将茶叶与茶水同时饮入口内,不方便饮用的技术问题。
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纸杯,该纸杯包括纸杯200,在纸杯200的内外表面都覆盖一层无色抑菌薄膜层100。其解决使用者使用这种纸杯等的一次性容器可能会受到细菌的污染、对人体健康不利的技术问题。
将撰写的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分别与对比文件1、2相比较,可以看出,对比文件1、2和本申请属于相同的技术领域,且公开了权利要求1的相同数量的技术特征,即公开了容器本体这一技术特征。
《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二部分第四章第3.2.1.1节中给出了确定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原则,首先选出那些与要求保护的发明技术领域相同或相近的现有技术;其次从技术领域相同或相近的现有技术中选出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效果或者用途最接近和/或公开了发明的技术特征最多的那一项现有技术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对比文件2公开了本发明更多的技术信息,即所要解决的现有技术存在的技术问题与本发明的技术问题更接近:“解决使用者使用这种纸杯等的一次性容器可能会受到细菌的污染、对人体健康不利”的技术问题。
综上所述,在对比文件2与对比文件1技术领域相同、公开的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相同的情况下,由于对比文件2比对比文件1公开了本发明更多的技术信息,即技术问题,因此选择该对比文件2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2)独立权利要求4、12
与上述独立权利要求1的分析同样的理由可以得出,选择该对比文件2作为独立权利要求4或12的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2.针对应试者认定的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应试者撰写的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什么?
针对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对比文件2,独立权利要求1、4或12要解决的技术问题都是防止重复使用一次性容器。
3.与应试者认定的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应试者撰写的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具有哪些有益的效果?
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对比文件2相比,独立权利要求1、4或12的技术方案都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当盖子与容器本体分离时,通过盖子与容器本体之间的相互作用,迫使卷边至少部分地变形,破坏了被再次密封的可能性,能够防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的容器本体/容器。
4.说明应试者撰写的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所记载的现有技术相比具备新颖性、创造性的理由。
(1)判断独立权利要求1的新颖性、创造性
独立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容器,两篇对比文件均没有公开“在开口的周围形成有容器边缘,该容器边缘包括卷边,卷边可至少部分地从第一状态不可逆地变形至第二状态”这一特征。以下就权利要求1与两篇对比文件相比较的过程作具体分析。
①对比文件1不能破坏本申请权利要求1的新颖性
对比文件1虽然公开了杯子(即本申请中容器的下位概念)包括杯体(即本申请中容器本体的下位概念),杯体包括一个限定了开口的杯壁(即本申请中容器壁的下位概念),但本申请容器的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其存在区别:在容器本体开口的周围形成有容器边缘,该容器边缘包括卷边,卷边可至少部分地从第一状态不可逆地变形至第二状态。而对比文件1根本没有披露这些内容。因此,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容器在结构上完全不同于对比文件1中公开的杯子,具备《专利法》所规定的新颖性,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②对比文件2也不能破坏本申请权利要求1的新颖性
将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容器与对比文件2公开的容器相比,虽然对比文件2记载的容器有一定的抑菌作用,并且容器包括容器本体,容器本体包括一个限定了一个开口和容腔的容器壁。但是,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区别于对比文件2方案还在于“在容器本体开口的周围形成有容器边缘,该容器边缘包括卷边,卷边可至少部分地从第一状态不可逆地变形至第二状态”。因此,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容器在结构上完全不同于对比文件2中公开的容器,具备《专利法》所规定的新颖性,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综上所述,所撰写的本申请容器的独立权利要求1分别相对任一个现有技术,该权利要求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均具备新颖性。
③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
至于创造性,独立权利要求1相对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对比文件2来说,其区别技术特征是:“在容器本体开口的周围形成有容器边缘,该容器边缘包括卷边,卷边可至少部分地从第一状态不可逆地变形至第二状态”。该区别技术特征没有被上述任何其他现有技术披露,也不是公知常识,上述任何一个现有技术都没有公开通过卷边至少部分地从第一状态不可逆地变形至第二状态从而解决重复使用容器的问题,也即上述任何一个现有技术没有任何对此的教导或启示,因此不存在将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应用到对比文件2中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启示,而独立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恰恰实现了防止重复使用的效果,这并非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因而,独立权利要求1相对于现有技术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创造性。
(2)判断独立权利要求4的新颖性、创造性
独立权利要求4采用引用权利要求1的方式进行撰写,即“一种与权利要求1~3之一所述的容器配合使用的盖子”。对于这种情况,《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二部分第二章第3.1.2节明确规定“对于引用另一权利要求的独立权利要求,在确定其保护范围时,被引用的权利要求的特征均应予以考虑,而实际的限定作用应当最终体现在对该独立权利要求的保护主题产生了何种影响”。具体到本案,独立权利要求1中容器的特征并没有对独立权利要求4中的盖子产生实质影响。因而独立权利要求1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并不必然意味着独立权利要求4也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独立权利要求4的新颖性和创造性问题还需要具体分析。
①权利要求4具备新颖性
对于独立权利要求4请求保护的盖子,两篇对比文件中均没有公开。因此,相对任何一个对比文件单独对比,均具备新颖性。
②权利要求4具备创造性
独立权利要求4请求保护的盖子解决了如何使盖子与容器更好地密封,以及使相应容器的卷边不可逆变形以防止重复使用的技术问题。而上述任何一个对比文件都没有这方面的教导或启示。因此,权利要求4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的相对现有技术具备创造性。
(3)判断权利要求12的新颖性、创造性
权利要求12采用引用前面权利要求的方式进行撰写,即“一种容器与盖子的组合件,包括权利要求1~3之一所述的容器和权利要求4~12任一项所述的盖子。”此处独立权利要求1中容器的所有特征和独立权利要求4中盖子的所有特征都对独立权利要求12请求保护的组合件产生影响。在权利要求1、4均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12也必然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下文,给出另一种评述方法。
①权利要求12具备新颖性
对于权利要求12中请求保护的容器与盖子的组合件,两篇对比文件中均没有公开。因此,相对任何一个对比文件单独对比,均具备新颖性。
②权利要求12具备创造性
对于权利要求12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的创造性,权利要求12请求保护的组合件解决了如何使盖子与容器更好地密封,以及使盖子的斜角边与容器的卷边相配合,使容器的卷边不可逆变形以防止重复使用的技术问题。而上述任何一个对比文件都没有这方面的教导或启示。因此,权利要求12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的相对现有技术具备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