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1分
以下情形中,可不认定为上市公司收购方的一致行动人的有( )。
参考答案: C
参考解析: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83条第2款,A项,投资者之间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的,构成一致行动人;BD两项,投资者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同时在另一个投资者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构成一致行动人;C项,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的,才构成一致行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