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1分
下列哪些法院文书可以作为当事人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变更专利权人的依据?
参考答案: AB
参考解析: AB [考点] 变更专利权人 [详解]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5条第1款:“除依照专利法第10条规定转让专利权外,专利权因其他事由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专利权转移手续。”法院作出并已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均为可以变更专利权人的法律文书。选项A、B正确。协助执行通知书必须以生效的法律文书为前提,不能单独变更专利权人,法院发出的普通来函没有法律效力,显然不能变更专利权人。选项C、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