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 的注册会计师在对其 20×3 年 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时, 就以下事项的会计处理与甲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 (1) 20×3 年 12 月, 甲公司收到财政部门拨款 2...
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时, 就以下事项的会计处理与甲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
(1) 20×3 年 12 月, 甲公司收到财政部门拨款 2 000 万元, 系对甲公司 20×3 年执行国家计划内政策价差的补偿。 甲公司 A 商品单位售价为 5 万元/台, 成本为 2.5 万元/台, 但在纳入国家计划内政策体系后,甲公司对国家规定范围内的用户销售 A 商品的售价为 3 万元/台,国家财政给予 2 万元/台的补贴。 20×3 年甲公司共销售政策范围内 A 商品 1 000 件。 甲公司对该事项的会计处理如下(会计分录中的金额单位为万元, 下同):
借: 应收账款 3 0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 3 000
借: 主营业务成本 2 500
贷: 库存商品 2 500
借: 银行存款 2 000
贷: 其他收益 2 000
(2) 20×3 年, 甲公司尝试通过中间商扩大 B 商品市场占有率。 甲公司与中间商签订的合同分为两类。 第一类合同约定: 甲公司按照中间商要求发货, 中间商按照甲公司确定的售价3 000 元/件对外出售, 双方按照实际售出数量定期结算, 未售出商品由甲公司收回, 中间商就所销售 B 商品收取提成费 200 元/件; 该类合同下, 甲公司 20×3 年共发货 1 000 件,中间商实际售出 800 件。
第二类合同约定: 甲公司按照中间商要求的时间和数量发货, 甲公司出售给中间商的价格为2 850 元/件, 中间商对外出售的价格自行确定, 未售出商品由中间商自行处理; 该类合同
下, 甲公司 20×3 年共向中间商发货 2 000 件。 甲公司向中间商所发送 B 商品数量、 质量均符合合同约定, 成本为 2 400 元/件。 甲公司对上述事项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 应收账款 870
贷: 主营业务收入 870
借: 主营业务成本 720
贷: 库存商品 720
借: 销售费用 20
贷: 应付账款 20
(3) 20×3 年 6 月, 董事会决议将公司生产的一批 C 商品作为职工福利发放给部分员工。该批 C 商品的成本为 3 000 元/件, 市场售价为 4 000 元/件。 受该项福利计划影响的员工包括: 中高层管理人员 200 人、 公司正在进行的某研发项目相关人员 50 人, 甲公司向上述员工每人发放 1 件 C 商品。 研发项目已进行至后期开发阶段, 甲公司预计能够形成无形资产,至 20×3 年 12 月 31 日, 该研发项目仍在进行中。 甲公司进行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 管理费用 75
贷: 库存商品 75
(4) 20×3 年 7 月, 甲公司一未决诉讼结案。 法院判定甲公司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3 000 万元。 该诉讼事项源于 20×2 年 9 月一竞争对手提起的对甲公司的起诉, 编制 20×2 年财务报表期间, 甲公司曾在法院的调解下, 与原告方达成初步和解意向。 按照该意向, 甲公司需向对方赔偿 1 000 万元, 甲公司据此在 20×2 年确认预计负债 1 000 万元。 20×3 年, 原告方控股股东变更, 新的控股股东认为原调解决定不合理, 不再承认原初步和解相关事项, 向法院请求继续原法律程序。 因实际结案时需赔偿金额与原确认预计负债的金额差别较大, 甲公
司于 20×3 年进行了以下会计处理:
借: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 000
贷: 预计负债 2 000
借: 盈余公积 20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 800
贷: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 000
(5) 甲公司于 20×2 年 8 月取得 200 万股乙公司股票, 成本为 6 元/股, 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20×2 年 12 月 31 日, 乙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5 元/股。 20×3 年因股票市场整体行情低迷, 乙公司股价在当年度持续下跌, 至 20×3 年 12 月 31 日已跌至 2.5 元/股。 20×4年 1 月, 乙公司股价有所上涨。 甲公司会计政策规定: 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股票投资,股价连续下跌 1 年或市价跌至成本的 50%(含 50%) 以下时, 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考虑到 20×4 年 1 月乙公司股价有所上涨, 公司在其 20×3 年财务报表中对该事项进行了以下会计处理:(此问不适用新教材)
借: 其他综合收益 500
贷: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00
其他资料:
假定本题中有关事项均具有重要性, 不考虑相关税费及其他因素。甲公司按照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要求: 判断甲公司对事项(1) 至事项(5) 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并说明理由。 对于甲公司会计处理不正确的, 编制更正 20×3 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会计分录
参考解析: (1) 甲公司对事项(1) 的会计处理不正确。
理由: 甲公司自财政部门取得的款项不属于政府补助, 该款项与具有明确商业实质的交易相关, 不是公司自国家无偿取得的现金流入, 应作为企业正常销售价款的一部分, 并不是自政府无偿取得的现金流入, 不属于政府补助。
借: 其他收益 2 000
贷: 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 2 000
(2) 甲公司对事项(2) 的会计处理不完全正确。
理由: 第一类合同本质上属于收取手续费方式的委托代销, 在中间商未对外实际销售前, 与所转移商品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并未实际转移, 不能确认收入, 也不能确认与未售商品相关的手续费。
借: 存货(发出商品) 48(200×0.24)
贷: 营业成本(主营业务成本) 48
借: 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 60(200×0.3)
贷: 应收账款 60
借: 应付账款 4(200×0.02)
贷: 销售费用 4
(3) 甲公司对事项(3) 的会计处理不正确。
理由: 以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 应按照产品的售价确认收入, 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同时, 应按照员工服务的受益对象进行分配, 服务于研发项目人员相关的部分应计入所研发资产的成本。
借: 开发支出(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20(50×0.4)
管理费用 80(200×0.4)
贷: 应付职工薪酬 100
借: 应付职工薪酬 100
贷: 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 100
借: 营业成本(主营业务成本) 75
贷: 管理费用 75
(4) 甲公司对事项(4) 的会计处理不正确。
理由: 甲公司在编制 20×2 年财务报表时, 按照当时初步和解意向确认的 1 000 万元预计负债不存在会计差错。后因情况变化导致法院判决结果与原预计金额存在的差额属于新发生情况, 所承担损失的金额与原预计负债之间的差额应计入发生当期损益, 不应追溯调整以前期间。
借: 营业外支出 2 000
贷: 盈余公积 20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 800
(5) 甲公司对事项(5) 的会计处理不正确。
理由: 按照甲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计提政策, 至 20×3 年 12 月 31 日, 无论从乙公司股价下跌持续的时间还是下跌的严重程度, 均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借: 资产减值损失 700[(6-2.5) ×200]
贷: 其他综合收益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