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1分
关于刑事诉讼构造。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参考答案: C
参考解析: 刑事诉讼构造又称刑事诉讼模式、刑事诉讼形式、刑事诉讼结构,是指控诉、辩护、审判三方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和相互关系。在侦查程序中是警察和犯罪嫌疑人的对抗没有形成控辩审三方构造。随着程序的推进,在审查起诉阶段,由检察机关与被告人分别替代原来的警察、犯罪嫌疑人地位继续进行对抗,到了审判阶段才形成控辩审三方构造。被告人认罪案件审理程序也是审判程序,仍然存在控辩对抗,故A选项错误。现代刑事审判模式大体上分为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两种,前者主要实行于英美法系国家,后者主要实行于大陆法系国家。日本在职权主义背景下大量吸收当事人主义因素,从而形成了以当事人主义为主,以职权主义为补充的混合式诉讼构造。我国1979年《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刑事审判模式体现出超职权主义的特点。1996年修正的《刑事诉讼法》对审判模式进行了重大改革,主要是吸收了英美法系当事人主义的对抗性因素,并保留了职权主义的某些特征。2012年《刑事诉讼法》的再次修改,沿着控辩式庭审方式改革的方向取得了新的进展。基于此,B选项说我国自诉案件审理程序适用当事人主义诉讼构造,错误。职权主义诉讼将诉讼的主动权委于国家专门机关,适用于实体真实的诉讼目的。C选项正确。一般认为,现代西方国家刑事诉讼构造类型大致分为两类,即大陆法系国家采职权主义。英美法系国家采当事人主义。日本“二战”后在职权主义背景下大量吸收当事人主义因素,从而形成了以当事人主义为主,以职权主义为补充的混合式诉讼构造。混合式诉讼构造是在职权主义背景下大量吸收当事人主义因素从而形成。所以,D选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