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协商,甲公司和乙公司于2×21年5月30日签订资产交换合同,当日生效。双方交换资产的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资料如下: (1)甲公司用于交换的资产资料如下: 甲公...
(1)甲公司用于交换的资产资料如下:
甲公司以银行存款向乙公司支付补价40万元[注:本应为50万元(2700-2650=50),但因乙公司急于实施此项交换,故同意甲公司实际支付补价40万元]。双方于2×21年6月30日完成了资产交换手续。甲公司以银行存款向乙公司支付增值税差额78万元(303-225)。交易过程中,甲公司用银行存款支付了土地使用权的契税及过户费用30万元,乙公司用银行存款支付了办公楼和写字楼的契税及过户费用,其中办公楼的为20万元,写字楼的为50万元。假定甲公司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
要求:
(1)说明甲公司换入资产的初始计量金额确定方法。
(2)说明甲公司换出资产确认当期损益的方法。
(3)编制甲公司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分录。
参考解析: (1)说明甲公司换入资产的初始计量金额确定方法。
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的,以各项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各项换入资产的初始计量金额。
(2)说明甲公司换出资产确认当期损益的方法。
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的,按照各项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的相对比例,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总额(涉及补价的,减去支付补价的公允价值或加上收到补价的公允价值)分摊至各项换出资产,分摊至各项换出资产的金额与各项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各项换出资产终止确认时计入当期损益。
(3)编制甲公司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分录。
①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初始计量金额。
换入资产的金额=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总额2700(1200+1500)+应支付的相关税费0=2700(万元)。
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金额=1 200+30=1230 (万元)。
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金额=1500(万元)
②确认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
换出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2700-150-支付补价的公允价值40)×550/(550+1950)= 552.2 (万元)
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2700-150-支付补价的公允价值40)×1950/(550+1950)= 1957.8 (万元)
固定资产处置损益=552.2-600=-47.8 (万元)
借:无形资产 1230
固定资产 1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08+195)303
资产处置损益 47.8
贷:固定资产清理 600
其他业务收入 1957.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9.5+175.5)225
交易性金融资产 125
投资收益 (150-125)25
银行存款 (30+78+4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