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模考试卷1

卷面总分:100分
答题时间:120分钟
题量:46题
题型:单选题, 多选题, 解析题
试卷简介: 2023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模考试卷1, 此试卷为参加"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的考生提供的"2023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模考试卷1"的答案和解析。

试题预览

2 多选题 1.5分
  • A.债务人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时,不得接受境外机构提供的担保
  • B.外债未偿余额为零且债务人不再发生提款时,债务人应按照规定到外汇局办理外债注销登记手续
  • C.外商投资企业借用的外债资金不可以结汇使用
  • D.境内债务人从事外保内贷业务,由发放贷款或提供授信额度的境内金融机构向外汇局集中报送外保内贷业务相关数据
3 多选题 1.5分
  • A.债务人为维系基本生产需要而支付的水费、电费
  • B.债务人支付的职工劳动报酬
  • C.债务人支付的人身损害赔偿金
  • D.债务人在设定债务的同时为该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4 多选题 1.5分
  • A.没有物权担保的债权人享有破产申请权,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同样享有破产申请权
  • B.税务机关和社会保险机构享有对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权
  • C.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有法定破产原因的,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 D.职工提出破产申请应经工会通过
5 解析题 12.5分
2020年1月8日,A以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1月2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指定了管理人,并发出公告,要求甲公司的所有债权人在5月21日之前申报债权。
在债权申报到期日前,A申报到期债权1000万元;B申报债权50万元,该债权在一年后到期;C申报债权1200万元,该债权附有在甲公司正在使用的一栋楼房上设定的抵押权。在6月1日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和其他债权人认为:B的债权未到期,不能申报;C的债权有抵押担保,无须申报确认。
6月10日,甲公司的控股股东D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对甲公司进行破产重整。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该重整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甲公司重整,并予以公告。随后,C要求拍卖抵押楼房以清偿自己的债权,被甲公司拒绝。重整期间,经甲公司申请,人民法院批准,甲公司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公司财产和营业事务。6月30日,甲公司为维持营业正常进行,以其所有的另一栋楼房设定抵押向银行借款1000万元。
10月10日,甲公司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了重整计划草案。该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1)一般债权人的债权偿还60%,并且分两年支付;
(2)公司股东将其拥有的50%的股份按照债权比例分配给一般债权人作为补偿;
(3)抵押担保债权人的债权在两年后可以得到本金的全额支付;
(4)自破产申请受理开始,所有债权停止计算利息。
债权人会议对上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分组表决。除担保债权人组外,各类债权人组和出资人组都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甲公司在与担保债权人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申请人民法院批准了重整计划草案。
2021年5月,甲公司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30%的支付比例清偿第一笔债务之后,发现公司现金严重不足,重整计划无法继续执行。经管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债务人破产。甲公司请求一般债权人返还已经支付的30%的清偿款。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2)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和其他债权人对B和C申报债权的异议是否成立?并分别说明理由。
(3)甲公司能否拒绝C为清偿自己的债权而拍卖抵押楼房的要求?并说明理由。
(4)在重整期间,甲公司为向银行借款而以其所有的另外一栋楼房提供担保的做法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5)人民法院在担保债权人对重整计划草案有异议的情况下,批准重整计划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6)在终止执行重整计划后,甲公司能否请求一般债权人返还已清偿的款项?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