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央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在文件中清晰界定了省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 1.请简述政府间事权划分的外部性原则、信息复杂性原则、激励相容原则。...
1.请简述政府间事权划分的外部性原则、信息复杂性原则、激励相容原则。
2.如何清晰界定省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
参考解析: 1.(1)外部性原则也称受益范围原则,即如果某项支出对区域外的其他地区产生影响,具有一定外部性,就应当由更高级次政府负担。
(2)信息复杂性原则是指信息处理越复杂、越可能造成信息不对称的事项,越应让地方管理;信息复杂程度低一点,属于全局性的事务适合于国家来管理。
(3)激励相容原则也称调动积极性原则,要求财政事权划分要充分体现权责匹配,从而有利于各级政府主动履行职责和激励相容,实现总体利益最大化。如果在某种制度安排下,各级政府都按划定的职能做好自己事情的,就可以使全局利益最大化,那么这种制度安排就是激励相容的。
(2)合理划分省以下各级财政事权。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快推进省以下各级财政事权划分改革,根据基本公共服务受益范围、信息管理复杂程度等事权属性,清晰界定省以下各级财政事权。适度强化教育、科技研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粮食安全、跨市县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建设、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国土空间规划及用途管制、防范和督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的省级财政事权。将直接面向基层、由基层政府提供更为便捷有效的社会治安、市政交通、城乡建设、农村公路、公共设施管理等基本公共服务确定为市县级财政事权。
(3)明晰界定省以下各级财政支出责任。按照政府间财政事权划分,合理确定省以下各级财政承担的支出责任。省级财政事权由省级政府承担支出责任,市县级财政支出责任根据其履行的财政事权确定。共同财政事权要逐步明确划分省、市、县各级支出责任,按照减轻基层负担、体现区域差别的原则,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支出成本等,差别化确定不同区域的市县级财政支出责任。推动建立共同财政事权保障标准,按比例分担支出责任,研究逐步推进同一市县不同领域的财政支出责任分担比例统一。上级财政事权确需委托下级履行的,要足额安排资金,不得以考核评比、下达任务、要求配套资金等任何形式,变相增加下级支出责任或向下级转嫁支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