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6分
北京市某企业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198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880万元,转让专利技术取得收入700万元,成本148万元,税金及附加50万元,从境内居民企业分回投资收益150万元;国库券转让收益25万元...
北京市某企业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198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880万元,转让专利技术取得收入700万元,成本148万元,税金及附加50万元,从境内居民企业分回投资收益150万元;国库券转让收益25万元;境外投资A企业分回税后投资收益40万元,已知境外已纳所得税8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该企业当年境内所得应纳所得税额。
(2)计算该企业当年境外所得的税收扣除限额。
(3)计算该企业当年境外所得应该补缴我国企业所得税税额。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该企业当年境内所得应纳所得税额。
(2)计算该企业当年境外所得的税收扣除限额。
(3)计算该企业当年境外所得应该补缴我国企业所得税税额。
参考解析: (1)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免税。
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
企业转让技术所得=700-148=552(万元),500万元免所得税,52万元减半征收所得税,技术转让应纳所得税=52×25%×50%=6.5(万元)
该企业当年境内所得应纳所得税额=(1980-880-50+25)×25%+6.5= 275.25 (万元)
(2)从境外A企业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的税收扣除限额=(40+8)×25%=12(万元)
(3)境外分回投资收益补缴税额=(40+8)×25%-8=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