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1.5分
某科技公司2019年5月7日经批准进口一套特定免税设备用于研发项目,2021年10月27日经海关批准,该公司将设备出售,取得销售收入240万元,该设备进口时经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为320万元,已提折旧6...
某科技公司2019年5月7日经批准进口一套特定免税设备用于研发项目,2021年10月27日经海关批准,该公司将设备出售,取得销售收入240万元,该设备进口时经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为320万元,已提折旧60万元。2021年10月该公司应补缴关税是( )万元。(关税税率为10%,海关规定的监管年限为3年 )
参考答案: A
参考解析: 减免税货物因转让、提前解除监管以及减免税申请人发生主体变更、终止情形或者其他原因需要补征税款的,补税的完税价格以货物原进口时的完税价格为基础,按照减免税货物已进口时间与监管年限的比例进行折旧。
补税的完税价格=减免税货物原进口时的完税价格×[1-减免税货物已进口时间÷(监管年限×12)]
已进口时间自货物放行之日起按月计算。不足1个月但超过15日的,按1个月算,不超过15日的,不予计算。
应补缴关税=320×[1-30÷(3×12)]×10%=5.3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