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15分

某市中心区的一个拟改造地段,占地41.1hm2,现状基本为工业,其中有少量质量完好有历史保留价值的工业厂房,应保护和合理利用。该地段拟按总体规划确定的居住用地要求进行改造。地段北侧为保留的工业用地,现...

某市中心区的一个拟改造地段,占地41.1hm2,现状基本为工业,其中有少量质量完好有历史保留价值的工业厂房,应保护和合理利用。该地段拟按总体规划确定的居住用地要求进行改造。地段北侧为保留的工业用地,现多为机械工业,有噪声干扰;西侧为地方铁路;南侧已建成十年的居住区,配套公建明显不足(地段现状见附图)。



图5 某拟改造地段现状示意图
  已给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如下:
  1.用地情况、规划性质、边界条件、规划用地面积。
  2.建筑限高、建筑后退及间距规定。
  3.容积率与建筑密度指标。
  4.小区绿地配置要求。
  5.市政公用设施及道路的配置要求。
  6.地块内应保留的市政设施。
  7.遵守事项:规划设计条件的时限、规划方案编制、报审及建设项目相关手续申报须符合的有关规范和规定要求。
  【问题】
  在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已给定的该地段规划设计条件的基础上,补充必要的规划设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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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问答题 15分
 某县级市为发展当地经济,拟出让县政府所在镇中心区的一块规划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镇中心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了规划条件。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通过土地市场公开交易的方式,取得了该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并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合同中明确了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容积率、绿地率和需要同步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等要求,但未对建筑高度作出明确规定。
  甲公司在组织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时,为了突出企业形象和便于建筑布局,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了以下要求:
  1.将用地内原规划安排在西北角的消防站调整到用地东北角。
  2.在维持其他规划条件不变的前提下,将用地东南角三栋住宅楼的建筑高度由18m 增加到30m。
  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省规划院进行专题论证,认为甲公司提出的要求不违背镇总体规划,也有利于城市景观和城市功能布局优化。



某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示意图
  【问题】
  1.甲公司在通过公开交易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是否还可以向市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变更规划条件的申请?为什么?
  2.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可以依法批准甲公司的以上申请?为什么?依法批准必须履行的程序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