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2分
甲国有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到期不能清偿对乙公司的债务,于2019年12月1日被乙公司申请破产。2019年12月12日,人民法院受理了甲企业破产清算案,并指定了管理人。2020年6月1日,丁公司获...
甲国有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到期不能清偿对乙公司的债务,于2019年12月1日被乙公司申请破产。2019年12月12日,人民法院受理了甲企业破产清算案,并指定了管理人。2020年6月1日,丁公司获悉甲企业被申请破产的消息后,要求取回其出租给甲企业的机器设备,被管理人拒绝。2020年8月1日,人民法院宣告其破产。
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案前,甲企业提出异议,主张自己不具备破产原因,不能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有( )。
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案前,甲企业提出异议,主张自己不具备破产原因,不能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有( )。
参考答案: ABCD
参考解析: (1)选项A:相关当事人以对债务人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未丧失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的,人民法院应不予支持。(2)选项BE:债务人以其具有清偿能力或者资产超过负债为由提出抗辩异议,但又不能立即清偿债务或者与债权人达成和解的,其异议不能成立。(3)选项C: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4)选项D: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无法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