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1分
甲方(开发公司)于2010年7月委托乙方(建筑公司)建造两幢(分别称为A座和B座)8层共5000m2的商品房。至2011年12月止,甲方共支付乙方工程款1500万元,此时A座建至4层,B座建到5层,工...
甲方(开发公司)于2010年7月委托乙方(建筑公司)建造两幢(分别称为A座和B座)8层共5000m2的商品房。至2011年12月止,甲方共支付乙方工程款1500万元,此时A座建至4层,B座建到5层,工程到此停工。此后甲、乙双方为工程款发生纠纷,甲方认为工程款实际发生1400万元,乙方应返还100万元;乙方则认为工程款实际发生1580万元,甲方尚应再付80万元。双方争执不下,至2013年7月甲方向法院起诉,法院委托估价机构对甲方实际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进行评估。
该商品房预计2015年11月建成,要估测建成时的售价,则估价对象状况和房地产市场情况应是( )。
该商品房预计2015年11月建成,要估测建成时的售价,则估价对象状况和房地产市场情况应是( )。
参考答案: B
参考解析: 在建工程的房地产,由于估价目的不同,同时存在着3种估价:①价值时点为现在,估价对象状况为现在状况的估价;②价值时点为现在,估价对象状况为未来状况的估价,如该在建工程经过一段时间后将建成的状况,而现在预售或预购它的价值是多少;③价值时点为未来,估价对象状况为未来状况的估价。本题中,该建设工程估价属于第三种情况,其价值时点和估价对象状况均为未来的竣工日期2015年11月。又因为不论是何种估价目的,评估估价对象价值所依据的市场状况始终是价值时点的状况。因此,该房地产的市场情况同价值时点日期相同,也是201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