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1.00分
采用直接比较法判定可比实例状况相对于估价对象状况的系数为0.98,则其依据为()。
参考答案: D
参考解析: 可比实例在自身状况下的价格*100/()=0.98,则可比实例相对于估价对象的得分为102.04。对可比实例价格的调整幅度为(102.04-100)/100=2.04%。